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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筛查-检查处罚点及常见问题探析——【捷软反洗钱】看系列之九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名单筛查工作既是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又是金融机构预防洗钱及恐怖融资的重要手段,还是落实境内及境外监管要求的重要抓手,同时亦是防范涉恐、洗钱、制裁等风险的核心解决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合规人员在使用黑名单筛查系统时仍然面临的诸多问题。

【捷软反洗钱】在多年协助各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系统搭建、业务咨询及数据服务的过程中,收集了监管检查及处罚中经常提及的整改意见,结合实际操作中更深层次的应用痛点,与各位讨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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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基础及检查问题发现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法规要求,金融机构应建立和及时更新维护符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要求的监控名单库,根据名单库开展实时监测,在名单调整时立即对存量客户和上溯三年内的交易开展回溯性调查。

根据《反洗钱执法检查手册》,监管机构对于名单筛查方面的检查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系统建设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要求: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建设和维护监控名单、对客户及交易进行全面筛查,是有效开展监控名单实时监测和回溯性调查的重要基础,金融机构需确保相关系统功能能够满足监控到位、处理及时、记录完整的要求。

名单库的建设和维护要求:建设名单监控系统或模块时应当导入完整准确的名单库内容,并且能够对名单来源进行区分;系统应当设置相关功能模块,便于定期和不定期对名单进行维护管理,实现名单的增添和删减,并能对历次全量名单进行追溯。如果外购名单库,需要做到及时从数据服务商处获取历次名单完整记录。

系统功能全面性要求主要有三点

(1)监控名单需触及全部业务,名单监控系统或模块应当有效嵌入或勾连所有业务系统,确保实时监测全部交易,监测范围覆盖所有业务条线和业务环节。

(2)系统在名单更新后立即开展全量客户和交易的回溯性调查,包括对跨境交易和一次性交易等较高风险业务的回溯性调查。

(3)具备预警信息后续处理的强制性管控功能,原则上应在预警信息处理完毕后才继续办理业务。同时,系统应当妥善保存名单监控预警信息及后续处理和审批工作记录、回溯性调查工作记录等,并且方便随时调阅。

名单匹配规则要求:名单监控系统应明确定义监控名单和客户或交易的匹配规则,并设置合理匹配标准。技术层面应尽可能地提升对近似或者拼写错误的适应匹配能力。此外金融机构应该根据识别情况对名单匹配规则进行评估,如果误报较多,需要考量匹配规则的有效性。

【捷软反洗钱】分析:

从检查的手段及内容看,监管部门在名单监测方面关注内控机制的合规性,名单筛查覆盖业务的全面性,回溯机制的及时性等,并经常采用穿行测试的形式验证名单筛查功能的有效性。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名单范围是否齐全、名单更新是否及时以及名单内容是否完整等。从收集到的监管整改问题类型来看,系统名单监控及预警信息处理规则和流程不完善、未按规定开展名单监控、黑名单信息不完整这三类整改意见出现的频率较高。从处罚比例来看,监管部门对于名单系统的处罚力度不大,因此极易被误解为我们现在的名单系统还可以,功能基本具备,偶尔误筛漏筛影响也不大。实际情况是,很多名单监测方面的问题最终公布处罚原因时可能归属于客户身份识别大类,掩盖了名单监测方面处罚的严重程度。随着新《反洗钱法》的落地及监管检查手段的更新,针对名单监测有效性不足的直接处罚存在大幅增加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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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中的应用痛点


除了上述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外,实际使用名单系统的从业人员可能都有着各种各样想吐槽的问题,我们提炼并模拟了一些经常出现的业务场景。

注意看,这个反洗钱合规经理叫小纪,他的工作职责是每天在名单筛查系统中处理预警信息以便于业务流程的推进并且管理更新名单库。然而,每天的工作是这样的。


场景一:各个业务的差异化要求无法在名单筛查系统中被支持


模拟场景:


小纪一大早就收到公司国内业务条线的同事反馈,名单系统出现了大量的名单筛查预警。原因是上周因为公司新开设的新加坡业务,所以将新获取的新加坡区域观察名单,例如新加坡警署商业犯罪名单(Singapore Police Force Commercial Crimes Prosecution List)添加进入了名单系统的筛查范围,造成了名单更新后其他业务条线也在预警。

虽然很多预警都是新加坡警署名单国内重名误报的信息,处理后业务还是继续进行了,但国内业务条线的合规人员认为仅开展国内业务并不需要使用新加坡的区域观察名单,筛查起来费时费力。新加坡业务条线则认为这个名单还是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应该纳入筛查范围。国内业务条线说如果非要纳入筛查范围也可以,风险等级不要那么高,不要阻挡业务。新加坡业务条线说根据当地要求,必须在开展业务前进行名单筛查。于是,境内业务和新加坡业务两个条线在这个名单上的分歧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领导决定,购买两套不同的名单系统供两个业务条线分别使用,业务系统需要分别对接这两个名单系统。

【捷软反洗钱】分析:一个金融机构内部不同的业务条线、不同的部门面对的合规风险有差异(例如境外业务部门需考虑当地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合规性风险),对名单筛查范围有不同的要求,各个部门和业务条线匹配模型的要求可以说是众口难调。另外,大型名单数据提供商如道琼斯、路孚特等,其名单种类多(仅道琼斯名单收入的全名名单就多达三四千种)、数量大(名单主体数量上百万级别),不同类型名单命中后,需要不同方式的后续处理,如果仅依赖名单厂商的各级名单分类,其分类质量参差不齐,建议需要不同业务条线按照权威官方来源去定义后续处理级别,而不能依据名单厂商的分类(例如中国作为了欧盟和英国的武器禁运国家,在名单厂商分类中属于制裁类实体,国内业务不可能按照制裁类去处理国内注册的客户)。

【捷软反洗钱】建议:名单系统需要在筛查结果处展示出名单来源设置最细的名单分类,并根据不同业务部门对名单细类颗粒度的不同要求设置名单级别;支持匹配模型精细化管理和展示不同的匹配策略,定制开发具体的风险提示,提示用户命中后如何进行下一步处理。


场景二:名单预警没有以客户为中心进行事务化


模拟场景:


还是刚才的小纪,第二天上班发现名单筛查系统中多了几十条预警待办,仔细一看,原来是公司开拓了一个企业客户A,正在办理客户准入的名单筛查工作。该企业的股权结构复杂,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人、受益所有人、股东、高管等等10个相关人匹配预警了40个不同的名单,仅仅因为一个机构客户,一下子就多了四十条预警。

小纪一条一条都处理完成后已经过了大半天,其中法定代表人法人的名字因为太普通(比如张三)而匹配预警了20个名单,导致出现20条预警待办,需要小纪一条一条的进行处理,和业务人员询问客户情况联系了好几次,增加了合规人员和业务人员的沟通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

【捷软反洗钱】分析:目前部分名单筛查系统的筛查机制是逐条预警,即客户及关联实体每匹配中一个名单就产生一条待办预警。导致同一个客户产生了多条需要人工处理的预警信息。另外,机构的关联人信息较多,分开处理降低了效率也不利于风险信息的合并分析。

【捷软反洗钱】建议:反洗钱名单筛查工作应当以单个客户为中心,一次筛查行为只产生一个综合性的预警事务,比如上述的A公司,数据传输时将其所有相关人员信息打包发送至名单系统,名单系统一次提示多条匹配预警,统一由合规专员判断所有的匹配情况,综合分析后对此单个客户建议进行后续的管控措施。


场景三:命中确认后的处理各个业务系统各自为战


模拟场景:


早上,合规经理小纪辛勤工作的一天又开始了,他看到客户B的两条预警待办,1是代销渠道推送过来的信息产生的预警;2是自己公司的柜面系统推送过来的信息产生的预警。小纪在人工分析后确认客户B真实命中了中风险名单,根据公司内控制度要求,小纪需要登录登陆代销渠道管理系统拒绝这笔交易,再登陆内部管理系统通知客户经理对该客户开展强化尽职调查。每天只是登录各个系统处理名单预警后的后续管控工作就占用了小纪大量的工作时间。

【捷软反洗钱】分析:业务系统在业务过程中需要调用名单系统接口来查询是否匹配,目前大部分业务系统调用实时筛查接口仅仅是作为匹配API,名单筛查系统只能做到反馈预警是否真实匹配,而后续管控处理则由各业务系统各自独立实现。这样可能带来了两个问题:

第一,合规部门在系统间切换操作繁琐,工作效率下降。监管机构检查时需要检查多个系统的处理结果,过程留痕压力大。在收集到的监管检查意见中,“系统名单监控及预警信息处理规则和流程不完善”出现频率较高。

第二,名单真实匹配后的管控措施,如对PEP客户的高级管理层审批流程等,要么全部线下完成,要么在各个业务系统内部进行。随着各机构数字化提升的贯彻执行,业务系统需要为了契合该流程进行改造,如涉及了多个业务系统改造则需大量资源投入。

【捷软反洗钱】建议:名单真实匹配后,为避免各系统在后续尽职调查、审核各自为战的状态,统一在名单筛查系统中完成处理意见和审批流程,由合规人员直接控制命中后的控制措施,业务系统只需要调用接口获取通过或拒绝的指令。无论是代销业务,还是直销业务,既给名单筛查工作提供了方便,又对金融机构企业来说省去了每个业务系统改造的费用,实现降本增效。


场景四:名单筛查预警没有合理的退出机制


模拟场景:


小纪在上班时遇到一个问题,原来是名单筛查系统中“百名红通名单”命中了一个客户C,该客户在2003年因为贪污案发后潜逃被列入该名单。小纪所在的机构在当时就将该客户的账户进行了冻结操作,这么多年没有出现过预警。但在最近,C又来办理业务了,自述自己在2015年已经主动投案自首,2016年检察院经过调查后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现在他已经不在红通名单上了。小纪发现客户C的业务被阻挡无法操作的原因是名单筛查系统保存了过去的预警结果记录,每次都要手工调整处理。

【捷软反洗钱】分析:目前部分名单筛查系统厂商对于名单主体退出机制研究不明确,对于除名的名单主体缺少完备的联动机制。名单系统很多未对除名的名单主体进行必要的标记,对过去命中的预警没有退出机制,导致在之前过时的预警依然影响客户风险评级和业务办理。

【捷软反洗钱】建议:名单筛查系统需要通过接口来告知业务系统和反洗钱系统因为名单变动导致的匹配信息及后续管控措施的更新,持续反馈客户在持续尽调中的名单预警风险情况,帮助金融机构掌握客户风险的变化。

分割线

针对以上名单筛查系统应用中的共性问题,捷软世纪集公司之力,策划研发新一代国际金融风险黑名单系统。该系统在原合规高效的基础上,升级了部分模块功能,优化了业务流程,做到直击痛难点,期望成为“系统做代替人工做,集中做代替分散做“的行业标杆。后续【捷软反洗钱将继续推出名单系统的详细介绍,欢迎持续关注,或联系客户经理预约进行更有针对性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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